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021年度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合同有效期:本框架采购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有效期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框架采购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量的120%的,应立即终止本框架并再次招标,如截止框架合同有效期末仍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以实际发生金额为最终履约金额且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补偿。
结算方式:结算价款=根据招标人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监理费×中标费率。
2.2标的物清单、招标范围、服务及结算方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区域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计划服务期限 |
1 |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 | 广东省范围 | 650 | 95% |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有效期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备注: 1、该预计采购金额为预估的不准确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真实采购金额。 2、采用投标费率的报价形式。投标报价(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95%。 |
(二) 招标范围
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框架招标项目(包含所有充电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均可以套用此框架),根据需要进行项目的监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施工程的主体、配套工程以及设施改造的勘察设计(若有)、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等的全过程监理。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本框架采购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本次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有效期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框架采购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量的120%的,应立即终止本框架并再次招标,如截止框架合同有效期末仍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以实际发生金额为最终履约金额且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补偿。
(三)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咨询设计、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中标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登记申请单位注册。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4 月 7 日至2021年 4 月 14日。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八楼8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14 日17:00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1份,格式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 2021 年 4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 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八楼80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广东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半岛在线官方网站
地址:广州黄埔大道中146号海景中心五层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八楼801室
邮编:510655 邮 编:510000
联系人:虞 工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 电 话:020-87304890-810、13760615039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水均岗8号粤电大厦广东电网公司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邮政编码:510080,投诉电话:020-85124110。
附件1投诉书格式
附件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021 年 4 月 7 日